主辦單位: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人民政府 ? 版權所有
承辦單位:洪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晉ICP備12000921號 網站標識碼:1410240020
聯系電話:0357-6222148
涉密文件嚴禁上網
洪洞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瀏覽器可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
洪政規發〔2025〕1號
?
洪洞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洪洞縣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產出
剩余砂石土有償處置辦法的通知
?
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洪洞縣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產出剩余砂石土有償處置辦法》已經縣委第152次常委會會議、縣政府第66次常務會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洪洞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洪洞縣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產出剩余砂石土有償處置辦法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產出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管理,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礦產品市場秩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遏制非法開采砂石土礦產資源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國辦發〔2021〕40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57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規范實施和監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0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嚴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線進一步完善礦山生態修復激勵措施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4〕39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產出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的有償處置活動。
?
第二章 處置范圍
第三條?經批準設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工程、線性工程等建設項目用地范圍,經批準或備案的生態修復工程、地質災害治理等工程項目范圍,不包括臨時用地范圍。
以上工程建設項目范圍內施工產生的砂石土礦產資源除本項目自用(僅用于本項目場地平整回填、擋土墻及護坡砌筑工程等所需的砂石土礦產資源)外,仍有剩余的。
第四條?非砂石土類生產礦山在其礦區范圍內按照礦山設計或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剝離、井巷開拓、選礦產生的砂石土礦產資源,應優先供該礦山井巷填充、修復治理及工程建設等綜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參照本辦法處置。
?
第三章 處置主體
第五條?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處置工作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由縣人民政府經研究確定、授權、委托的政府國有企業、項目主管單位或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具體承辦。
?
第四章 處置程序
(一)確定砂石土礦產資源量
第六條?項目主管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前應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評估,編制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明確砂石土礦產資源產出總量、自用量、剩余量、誤差量等內容,經相關專家評審通過后,抄送項目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
(二)確定出讓起始價
第七條?工程建設項目經評估、審查確定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量后,由縣自然資源局委托有資產評估資質的機構對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價格進行評估,并確定起始價。
(三)組織實施出讓
第八條?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有償處置。
(四)簽訂合同
第九條?出讓結束后,競得人按規定與處置單位簽訂出讓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有償處置費用。
?
第五章 處置要求
第十條?工程建設項目產出的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原則上應單獨公開有償處置,不得扣除開挖成本(法律法規或其他需要政府負責場地平整情形除外),不得由項目承擔單位、施工單位或個人直接銷售或以贈與、互換等方式擅自處置,銷售所得收益均應納入本級人民政府財政賬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一條?嚴禁擅自擴大施工范圍采挖砂石土礦產資源,以及私自出售或以贈與為名擅自處置工程建設動用的砂石土礦產資源。
第十二條?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利用管理。屬地鄉(鎮)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有關部門按職能落實監管職責,共同監管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處置工作。取得砂石土礦產資源處置權的競得人應做好安全、環保、水土保持等工作,并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管。
?
第六章 收益分配
第十三條?處置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全額上繳縣財政。為確保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保障處置、監管工作經費,項目主管單位委托第三方編制評估報告、自然資源部門委托第三方價格評估報告等費用,按實際支出由縣財政保障。
?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協調、上下聯動,做好處置全過程監督管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項目主管部門:落實工程項目產生的砂石土礦產資源管理的主體責任,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安全生產、邊坡修復、水土保持、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規范和規定進行施工作業,制止施工單位擅自擴大施工范圍采挖砂石土料、擅自處置工程建設動用的砂石土料的行為;負責函告縣財政部門、縣自然資源部門、項目屬地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工程項目產生的砂石土礦產資源情況;負責做好砂石土礦產資源的臨時堆放、日常監管、運輸暢通工作;負責在項目施工地、資源存放地安裝監控,建立臺賬,確保進出一致,其他有關單位做好配合。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維護轄區內工程項目產生的砂石土礦產資源利用秩序,負責對發現工程項目中違法、違規行為函告有關部門;負責協調解決項目實施區域相關矛盾糾紛及村居群眾維穩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管。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工程建設項目產出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有償處置工作,評估報告備案、價格評估、確定起始價、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有償處置。負責對相關部門移送的線索,進行立案查處。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處置經費、監管處置收益。
縣公安局:負責對相關部門移送的、構成涉嫌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非法收購砂石土礦產資源、非法占地、嚴重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等刑事案件進行查處,依法追究涉案人員法律責任。
縣水利局:負責本行業建設工程項目的砂石土開采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管;負責審查工程建設產出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處置前依法申報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指導督促按方案實施各項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本行業領域建設工程項目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的監管。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處置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指導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工程建設產出剩余砂石土礦產資源占用林地資源的監督,查處砂石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涉及破壞林地資源的違法行為,依法做好砂石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涉及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的管理。
縣住建局:負責本行業建設工程項目的砂石土礦產資源開采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及砂石土礦產資源開采揚塵監管;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砂石土礦產資源運輸中揚塵、泄漏監管。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本行業建設工程項目的砂石土礦產資源開采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管。
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洪洞分局:負責砂石土礦產資源處置過程中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
?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主辦單位: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人民政府 ? 版權所有
承辦單位:洪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晉ICP備12000921號 網站標識碼:1410240020
聯系電話:0357-6222148
涉密文件嚴禁上網
洪洞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瀏覽器可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